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首先由村干部个人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提出辞职申请;2、乡在接到干部辞职申请后应及时对干部辞职原因、辞职条件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解核实,然后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干部所在村组意见,并对村干部本人谈话。3、根据干部现任职务性质,召开其所在村党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4、对于组织劝辞的干部应当及时向乡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劝辞后仍拒不辞职的村支两委成员,是村支委班子成员的由 乡予以免职处理,是村委成员的启动依法罢免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批的话是需要等待批准的。村干部不同于企业员工。 企业员工提前1个月提出辞职,就可以。 而村干部不可以,需要听候上级机关通知。不批后可以再次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监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首先由村干部个人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提出辞职申请;2、乡在接到干部辞职申请后应及时对干部辞职原因、辞职条件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解核实,然后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干部所在村组意见,并对村干部本人谈话。3、根据干部现任职务性质,召开其所在村党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4、对于组织劝辞的干部应当及时向乡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劝辞后仍拒不辞职的村支两委成员,是村支委班子成员的由 乡予以免职处理,是村委成员的启动依法罢免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村委会干部刚刚做,然后就不想干了,是可以辞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基于民主集中原则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的。第三条 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委员会,并付之以行使国家权力的职权。第四条 委员会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内领导国家政权。第五条 委员会组织政务院,以为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组织人民军事委员会,以为国家军事的最高统辖机关;组织最高人民及最高人民检察署,以为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及检察机关。第六条 委员会,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选举一人,副六人,委员五十六人,并由委员会互选秘书长一人组成之。
第3种观点: 要写辞职书,找签名。不行就需要镇或者选区选民批准 ,村主任是民选,无权批准你辞职。也可以向上级反映。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十三章 辞职辞退 第八十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公务员法》 第八十一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公务员法》 第八十二条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