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冷静期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受到离婚登记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如果三十日期满,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的,民政部门发离婚证,未申请的将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3种观点: 一、离婚冷静期多少天1、离婚冷静期为三十天。从当事人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受理以后从申请开始算30天,30天如果赶上节假日,从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算起,在之后的30天之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视同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二、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才能办理离婚证。夫妻离婚时,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