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学校周围50米内是不可卖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五条 国家加强对烟草专卖品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高烟草制品的质量,降低焦油和其他有害成份的含量。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宜昌市夷陵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第五条 依法不予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 (四)特殊区域类16.幼儿园、中小学校内及中小学校(正)门口50米范围内的;17.已被纳入征收规划且明令禁止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区域;18.党政机关内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所属区域等、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经营烟草制品的区域,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吸烟的公共区域(如网吧、游戏厅、KTV等);
第3种观点: 烟草专卖法规定学校周围50米内是不能设置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当然每个地区的情况不同,但是大都在50米左右不能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二)中、小学校周围;(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3年的;(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1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五)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3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1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3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七)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没有具体规定具体多少米范围内不能开设烟店,但是如果当地的烟草法有相关规定,则需要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如果与当地法律法规有冲突,以国家的法律为准。如果两者没有冲突,则在遵守国家法律前提下也要遵守当地法律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五条 国家加强对烟草专卖品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高烟草制品的质量,降低焦油和其他有害成份的含量。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一般来说,中小学周围是不可以办理烟草证的都是现实中,学校周围到处是烟店,所以,一般间隔50米左右就可以办理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五条?国家加强对烟草专卖品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高烟草制品的质量,降低焦油和其他有害成份的含量。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体去咨询当地的烟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1、新设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新设零售点前后左右与已设零售点的距离均应不少于三十米; 2、在副食品、小百货等综合批发市场内,需设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每一市场内最多设置2个零售点,新设零售点前后左右与已设零售点的距离均应不少于三十米; 3、申请人持有当地法定部门出具的残疾、下岗失业、特困等合法证明以及列入百镇连锁超市千村放心店工程建设的连锁直营门店和放心店的,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适当照顾,并可放宽间距条件,但新设零售点前后左右与已设零售点的距离均应不少于十五米。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五条 制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时,应当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在举行听证后确定零售点的合理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