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治安处罚决定书是是否处罚的合法凭据,没有处罚决定书当然就没有处罚。自然更谈不上什么法律效力的问题。行政处罚依法要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如决定处罚,《处罚决定书》是肯定要向被处罚人送达的。如果被处罚人拒绝签字,派出所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留置送达的规定,由在场的办案人员和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字证明。法律依据:《治安处罚法》第九十六条 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加盖印章。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笔录资料会一直保存,期限应该为20年。法律依据:《档案管理规定》 第 机关档案工作机构,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做好下列工作:(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档案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方针,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二)指导专用文件材料及其声像材料、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三)接收统一管理档案;(四)收集保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并自形成通八达之日起满20年即向同级档案馆移交;同级未设档案馆.的向上一级档案馆移交;(五)依照国家规定,定期将机关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责活动中形成的党政领导和行政管理方面等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