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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型证券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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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愈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经纪类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1、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符合法律规定;3、有合格的经营场所、业务设施和信息技术系统;4、法律、行规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一十 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有符合法律、行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业务设施和信息技术系统;(七)法律、行规和经批准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证券公司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

第3种观点: 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愈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经纪类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1、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符合法律规定;3、有合格的经营场所、业务设施和信息技术系统;4、法律、行规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一十 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有符合法律、行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业务设施和信息技术系统;(七)法律、行规和经批准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证券公司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证券法》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和经批准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3种观点: 经纪类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1、有符合法律、行规规定的公司章程;2、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3、有注册资本;4、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5、有合格的经营场所、业务设施和信息技术系统等。一、设立保险公司需要什么条件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2、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4、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内审主要审审什么根据公司各阶段工作重点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部署,组织安排审计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1、财务审计:对公司财务计划、财务预算、信贷计划的执行和决算情况、与财务收支相关的经济活动及公司的经济效益、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2、内控审计:对公司内部管理控制系统及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督促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改善和加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3、工程审计:公司范围内各项工程建设项目,由公司审计部审计。4、合同审计:对公司工程建设合同、大宗物资采购合同、产品销售合同、承包租赁合同等实行审查制,并不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违章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5、离任审计:对离任干部任职期间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鉴证,明确岗位交接双方的责任,加强内控管理。6、专项审计: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单位、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7、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其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如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等。三、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程序条件是什么1.有符合法律、行规和中国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2.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3.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4.有符合中国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5.经批准的中国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一十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有符合法律、行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业务设施和信息技术系统;(七)法律、行规和经批准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证券公司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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