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异地起诉抚养费需要如下资料:
1、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资料,例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资料,例如,子女出生证、证明子女所需生活费的证据、当地生活水平的证据等;
3、异地起诉抚养费需要的其他资料。
一、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资料
向人民起诉离婚,起诉方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起诉状:
(1)原告基本信息
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基本信息
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但律师建议,最好填上被告的联系方式。需要强调的是,被告有经常居住地的,可以不填户籍所在地。
(3)离婚的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原件或者民政局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
4、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
5、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6、适宜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证据:子女年龄、成长环境、经济能力等。
7、共同财产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双方收入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等。
8、共同债权、债务证据:借条、协议等。
9、其他认为需要准备的材料。
二、二次起诉什么理由不判离婚
二次起诉以下理由不判离婚:
1、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有和好的可能;
2、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夫妻双方都没有法定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况。
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如下:
1、应当向提交起诉状,载明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事实情况、诉讼请求等信息;
2、应当向提交诉讼的相关证据,如身份证明、结婚证明、子女证明、财产清单、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证明材料。
三、外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异地离婚诉讼所需资料: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