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消费维权现状
总体来说,农村消费维权现状的确不容乐观:一是维权力气薄弱。大多数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少,而监管的区域又比较广,基本上是一个人负责两个乡镇的投诉量,导致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简单消失盲区。二是农村大多地处偏僻、路途遥远,农村消费需要投诉时,一般要到工商所,有的要跑到县里,不仅耽搁了农时,而且还要花费许多费用,导致农夫维权投诉成本高。三是农村消费者的自我爱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仍旧比较淡薄。详细来说其一是消费观念比较落后,有些农村消费者为了节俭,买东西只看重价钱、外观和数(重)量,盲目攀比贪廉价,对是否合格厂家、合格产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符合相关平安强制性标准等不上心、不上眼或根本不知如何辨别,权益受到侵害只好自认倒霉;其二是消费学问缺乏,由于文化水平、生活水公平缘由,很多消费者缺乏科学消费学问,一些落后的、非科学的消费行为仍旧大量存在;其三是维权意识比较差,缺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学问,购物时一般都不索取票证或购物凭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不知如何投诉,不懂得使用法律武器爱护自己,其四是不法分子利用农村学问水平有限和消费水平低下的特点,将假冒伪劣商品大量转移到农村消费市场,致使假冒伪劣商品坑农害农大事屡有发生,尤其是假劣种子、地膜、化肥、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不仅坑农害农,而且影响农夫的收入。其五是碍于情面放弃自我爱护,农村开小店的多少与村民存有族人关系,相熟或亲戚,当遭受消费权益侵害,只要不是大问题都忍气吞声。
二、做好农夫消费维权工作宜"把握特点、狠抓要点' 古人云"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故消费维权事关国计民生,是构建和谐社会强有力保障,是"天地之间,莫贵于人'的思想暨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体现。工商部门是消费者的爱护神,提高农夫消费维权意识、提高农村维权工作水平,无疑是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环。笔者认为要做好农村消费维权工作,需把握农村消费市场特点,狠抓消费维权要点,不断摸索监管规律,乐观创新维权方式。
1、加大维权宣扬力度,提高消费者的法制意识,转变经营者的经营理念。基层工商所可以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爱护日、节假日,采纳多种形式在辖区内搞好消费维权宣扬活动,告知消费者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存在的消费陷阱及留意事项、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等,向经营者急躁讲解其作为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当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担当起《消法》规定的'经营者的十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
2、强化维权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建设生产进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需要打击违法经营,规范合法经营,完善红盾护农行动长效机制。一些不法分子,将农村视作假冒伪劣的倾销地,还美其名曰送货上门,服务"三农',所以基层工商所要加强对送货经营者的监管,大力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农资是农村市场的重要消费品,假劣农资不仅坑农害农,而且影响农夫的收入,影响农村的稳定和进展。因此基层工商所必需把整治农资市场作为一项长抓不懈中心工作,实行有效措施规范农资市场。笔者认为应从两方面着手来来进行规范:首先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资店挂牌创建为农资经营诚信示范店,并对这些示范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农夫在示范店购买农资的质量;其次是加大对农资市场的巡查力度,建立巡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农案件的违法经营者,从严从速查处,决不姑息。用法治的力气震慑胆敢以身试法者,达到查处一个,警示教育一片的目的,让不法经营者产生畏惧感,给广阔农村消费者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
3、加强维权站点建设,降低维权成本,拓宽维权渠道。面对农村人口多,地处偏僻、路途遥远的实际状况,着力加强农村"12315'联络点的创、扩建工作,使"12315'联络点深化到农村的偏远地区,使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就近申诉、投诉、举报,尽快使其合法权益得到爱护;可考虑在设立的经营组长家中或者村委民调组织中建立维权投诉站,不仅可以减轻工商所来回费用,而且可以便利农村消费者投诉,削减农村消费者到工商所投诉的费用,充实农村消费维权力气。
4、准时彻底解决纠纷,将冲突化解在萌芽状态中。处理各类消费纠纷首先要准时,才能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议工商所无论是在上班时间还是周末节假日,一旦接到申诉举报都应马上处理,经办人员必需依据《消法》的有关规定,向当事人讲明消费者享有的权益及经营者应当担当的责任和后果。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向消费者宣扬相关的法律法规学问以及应当留意的事项,避开同样的纠纷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