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家畜狸花二猫一日狸者获鼠未食而花者私窃》强至朝代:宋代
《予家畜狸花二猫一日狸者获鼠未食而花者私窃》年代:宋代。作者:强至。字号:几圣。民族族群:汉。出生地:杭州。出生时间:乾兴元年(1022年)。去世时间:熙宁九年(1076年)。主要作品:《渔家傲》《和知府王给事官舍北轩新竹》《和重九晚登骑山楼》《河北道中怀故乡》《河北送洪景之进士如荆南》等。主要成就:《祠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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狸猫得鼠活未食,戏局之地或前后。
猫欺鼠困纵不逐,岂防厥类怠其守。
花猫狡计伺狸怠,帖耳偷衔背之走。
家人莫究狸所得,只见花衔鼠在口。
予因窃觇见本末,却笑家人反能否。
主人养猫不知用,谬薄狸能服花厚。
花虽利鼠乃欺主,窃狸之功亦花丑。
人间颠倒常大此,利害于猫复何有。
二、《予家畜狸花二猫一日狸者获鼠未食而花者私窃》强至其他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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