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管制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现场管制由县级以上机关的上级机关和同级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机关,经上级机关和同级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机关的人民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