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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抚养费追讨标准

来源:低碳科技

法律主观:

根据法律规定, 追讨抚养费 的行为 不适用诉讼时效 ,可以无限期对抚养费进行追讨,一方不按照约定或判决 支付抚养费 的,另一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要去对方支付抚养费。在法定情形下,有权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 1、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 子女抚养费 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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